2.2 最近3年每年完成投资金额和本年预计完成投资金额
┌────────────────────┬────────────────────┐
│ 年 度 │ 年完成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财务报表)
2.4 下一年度预计的经营状况预测报告
(附财务预测报告)
2.5 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及申请单位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单位可查证的授权书。
3 近三年来所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
│ 项目 │ 项目名称及 │ 结构 │ 建设 │开竣工│ 合同 │质量达│合同履│
│ 法人 │ 建设地点 │ 类型 │ 规模 │ 日期│ 价格 │到标准│约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纪录情况:
4 目前正在建设工程情况一览表
┌────┬─────┬───┬────┬─────┬──────┬─────┐
│ 项目 │项目名称及│ 结构│ 建设 │计划开竣工│ 合同 │ 质量要 │
│ 法人 │建设地点 │ 类型│ 规模 │ 日期 │ 价格 │ 求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目前和过去2年涉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有时)
6 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__________(项目法人名称)的__________工程,建设规模__________。通过对参加资格预审单位以往经验和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财务状况,以及施工技术能力等方面审查,确定以下短名单中的施工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现就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所需的劳动力、材料和服务的供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望收到该通知书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__________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交纳押金__________元。
资审合格单位名单: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卷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
│项号│条款号│ 内容规定 │
├──┼───┼────────────────────────────────────┤
│1 │1.1 │ 工程综合说明: │
│ │ │ 工程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 │ │ 建设规模: │
│ │ │ │
│ │ │承包方式: │
│ │ │要求质量标准: │
│ │ │要求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
│ │ │;总日历工期____________天 │
├──┼───┼────────────────────────────────────┤
│2 │1.1 │合同名称: │
├──┼───┼────────────────────────────────────┤
│3 │2 │资金来源: │
├──┼───┼────────────────────────────────────┤
│4 │10.1 │投标有效期为: │
├──┼───┼────────────────────────────────────┤
│5 │11.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
├──┼───┼────────────────────────────────────┤
│6 │12.1 │标前会时间: │
│ │ │标前会地点: │
├──┼───┼────────────────────────────────────┤
│7 │13.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
│8 │14.4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 │
│ │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 │
├──┼───┼────────────────────────────────────┤
│9 │15.1 │投标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时 │
├──┼───┼────────────────────────────────────┤
│10 │17.1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
│ │ │开标地点: │
└──┴───┴────────────────────────────────────┘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资料和标前会记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协议书及有关文件
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文件
4.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有关文件、工程技术条件、招标工程量和图纸等。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标前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 投标价格
7.1 投标价格
7.1.1 投标单位的标价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1.2 报价书的计算程序应依据电力行业现行规定,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参照电力行业现行标准和各投标单位自身情况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
7.1.3 其它费用的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测定报价。
7.1.4 招标单位供应的实物不计投标报价,但要提供材料、设备价格,供投标方测算报价的基数;投标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由招标单位供应的实物在指定的地点交货。
7.1.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7.1.6 投标单位应考虑工程至竣工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7.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该段工程施工合同的总价。
7.3 投标货币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报价书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施工组织设计纲要
·企业简况
·按本须知规定提供的其它资料
9.2 投标单位应使用第三卷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日历日期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如选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28天。
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1.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的14天。
11.5 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协议书后,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11.6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6.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1.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11.6.3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协议书。
12 标前会(招标单位答疑)
12.1 招标单位可以标前会或其它形式组织答疑,如招标单位组织召开标前会,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标前会。
12.2 勘察现场
12.2.1 投标单位应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2.2.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2.3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12.2.4 标前会会议记录中对有关问题的答复,将以书面形式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于招标预备会而产生对本须知第4.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报价书及反映企业情况的内部统计资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在封面页上加盖单位公章。
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指示进行,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 投标书、报价书及附表为一个包装,其余投标文件为一个包装,投标保证金应同时单独递交。必须密封,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代表印章。
14.2 包装物正面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单位。
14.4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5.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应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单位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如果有一份标书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的修改视为无效。
16.3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6.4 根据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7 开标
17.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0项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7.2 开标会议在电力工程施工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1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7.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7.3.2 投标文件未按第13.2、13.3条规定进行签署或加盖印鉴。
17.3.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7.3.4 同一标段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17.3.5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4 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首先公布标底及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七、评标
18 评标内容的保密
18.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与中标单位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漏。
18.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0.1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0.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适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纲要、企业的质量和综合实力、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的业绩等综合评价。
八、授予合同
22 中标意向书
22.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给出有关合同谈判的日期、地点和要求。
22.2 投标单位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意向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如中标单位拒绝承担中标的工程任务,或提出新的条件而招标单位不能接受,致使协议书无法签署,招标单位将取消该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考虑与其他投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2.4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3条签署合同后,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3 协议书的签署
23.1 中标单位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项目法人代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提交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__________%,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格式。
23.2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不与其签署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一、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 “项目法人”指___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商同意外)。
1.1.2 “承包商”指__________(或称),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项目法人同意外)。
1.1.3 “分包商”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1.1.4 “监理工程师”指由项目法人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项目法人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商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1.1.5 “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条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1.1.6 “承包商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商任命,由项目法人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商全权的个人。
1.1.7 “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意向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意向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1,1.8 “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条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1.1.9 “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图案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1.1.10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1.1.11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向项目法人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项目法人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1.1.12 “中标意向书”指项目法人正式接受投标并准备谈判的通知。
1.1.13 “合同协议”指在第9.1条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1.1.14 “合同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合同的附件。
1.1.15 “开工日期”指承包商接到根据第41条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1.1.16 “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第44条规定延长的时间)。
1.1.17 “合同价格”指在合同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件,用以支付承包商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1.1.18 “保留金”指根据第60.6条由项目法人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1.1.19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1.20 “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1.1.21 “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商的设备)。
1.1.22 “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1.23 “承包商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1.1.24 “分部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工程。
1.1.25 “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项目法人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1.26 “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1.27 “日”指日历日。
1.1.28 “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1.1.29 “外币”指我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澳元。
1.1.30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1.31 “工程质量监督”是指政府质监机构(电力工程质监站、电力质监中心站、电力质监中心总站)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的字词。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通讯地址